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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出台22条举措助力基层减负

2019-12-13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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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决定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中共上海市委从精简文件简报、改进会务会风、优化调研活动、规范督查考核、规范创建活动、完善问责制度、激励干事创业7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工作措施。

 

上海市出台22条举措助力基层减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上海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七个方面22条减负举措:

    一、精简文件简报方面

    上海市严格落实中央《通知》精神,一是在文件数量上大幅精简。规定2019年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同)发至乡镇街道处团级等基层单位的文件比2018年减少30% -50%。二是在发文规格从严控制。凡部门发文或者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市委、市政府印发或者转发。各区、各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具体措施,避免层层发文。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发文或要求报文。三是归并压缩简报。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市委、市政府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其余一律不报。并要求每期简报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四是发扬“短实新”文风。坚决压缩文件篇幅,一般市委、市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

    二、改进会务会风方面

根据《通知》力戒形式主义的要求,一是减少会议数量。规定各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大会每年不超过1次,其他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办公室原则上只能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会议。二是严控会议规格、规模和参会范围。确保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参加。三是合理设置议程,缩短会议时间。明确全市性大会和专题会议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主题发言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四是统筹安排提高会议实效。要求各议事协调机构会议尽可能套开,凡需传达和部署到基层的工作,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一次性传达到基层。

三、优化调研活动方面

一是推进大调研常态化制度化。规定年初要形成市领导调研活动计划,统筹进行安排,避免“扎堆”调研。二是市领导调研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数量。其中明确要求市主要领导到各区调研,市陪同同志不超过5人,区陪同同志不超过3人;市其他领导到各区调研,市陪同同志不超过2人,区安排1位同志陪同。三是规定调研形式。除必要联络外,不事先“踩点”,采取“四不两直”(对主管部门和地方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深入一线面对面开展走访调研。四是压缩邀请市领导出席的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市主要领导出席的活动外,一般一次活动只安排1位市领导参加。

    四、规范督查考核方面

    一是切实减少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和频次。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年度计划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防止重复督查、多头督查。2019年对基层单位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二是优化责任制检查和绩效考核。各部门提出责任制检查和巡视巡察优化改进措施,对区级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统一纳入市级绩效考核范畴。三是改进工作评价标准和方法。工作评价标准上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不得简单将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落实指标。工作评价方法上要多采取个别访谈、实地察看、暗访等方式。四是优化考核指标设计。避免考核指标“一刀切”,严控“一票否决”事项。

    五、规范创建活动方面

    一是对未列入创建活动目录的,予以取消、不再执行。二是适当延长创建活动周期。除中央有明确规定外,市、区、街镇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活动周期逐步过渡到3至5年。

    六、完善问责制度方面

    一是树立正确导向。树立鼓励担当有为、支持善作能为、问责无所作为、惩治腐败行为的鲜明导向,把“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具体化,规范容错免责实施程序。修订上海市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实行精准问责、规范问责。二是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对干部有关问题的反映深入调查了解、仔细甄别核实,及时澄清是非、作出结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方法。

    七、激励干事创业方面

   一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深入贯彻中共《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我市实施意见,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二是细化关心关爱干部措施。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和奋战在第一线的干部,在政策、待遇以及干部选拔、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倾斜。

 

附: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的工作措施》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

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的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市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的工作措施》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2019年3月23日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

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

的通知》的工作措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不懈奋斗,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结合上海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精简文件简报

    1.大幅精简文件,2019年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至乡镇街道处团级等基层单位的文件比2018年减少30% -50%。从严控制发文规格,由部门发文或者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或者转发。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文件原则上不再要求各区、各部门制定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各区、各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具体措施,避免层层发文。

    2.严格规范发文,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各区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文件或者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不得要求各区党委、政府报送文件。

    3.归并压缩简报,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市委、市政府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其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报送市委、市政府。每期简报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

    4.发扬“短实新”文风,坚决压缩文件篇幅,除事关长远和全局发展的规划性文件外,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文件要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表述通俗直白、易于理解、便于实施。

    二、改进会务会风

    5.科学合理安排会议,减少会议数量。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大会每年不超过1次,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原则上只能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会议。

    6.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和参会范围,减少陪会人员。能由部门直接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请市领导召开。能由分管市领导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参加。

    7.合理设置会议议程,缩短会议时间。全市性大会和专题会议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主题发言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交流发言单位一般不超过3家、发言时间控制在6分钟左右。

    8.统筹会议安排,提高会议实效。各议事协调机构会议尽可能套开。凡需传达和部署到基层的工作,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一次性传达到基层。直接开到街镇的全市性大会,不再层层开会。汇报内容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力戒空话套话。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

    三、优化调研活动

    9.推进大调研常态化制度化,年初要形成市领导调研活动计划,并主动提前与相关区、部门沟通协调,加强统筹安排,避免“扎堆”调研。

10.市委、市政府领导到基层了解相关情况的调研活动,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数量,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一律不到现场。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各区调研,陪同的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5人,区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到各区调研,陪同的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区一般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

11.调研活动除与所调研单位进行必要的联络协调外,不事先“踩点”,更多采取“四不两直”(对主管部门和地方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深入一线面对面开展走访调研。调研活动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不影响企事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

    12.进一步压缩邀请市领导出席的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活动外,一般一次活动只安排1位市领导参加。

    四、规范督查考核

    13.加强源头治理,切实减少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和频次。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年度计划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对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的督查要形成分解任务书,加强统筹协调,防止重复督查、多头督查。2019年对基层单位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

    14.优化责任制检查和绩效考核,各牵头部门要对各类责任制检查和巡视巡察、环保督察等根据基层意见提出优化改进措施,各市级部门对区级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统一纳入市级绩效考核范畴,不再另行实施。

    15.改进工作评价标准和方法,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市级部门要加快推进基础数据共享,避免基层重复上报数据。工作评价要多采取个别访谈、实地察看、暗访等方式,多听取工作对象和群众的意见。

    16.优化考核指标设计,做到简单、易懂、可操作,体现差异化要求,避免“一刀切”。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

    五、规范创建活动

    17.严格按照中央和我市有关要求,对未列入创建活动目录的,予以取消、不再执行。

    18.适当延长创建活动周期,除中央有明确规定外,市、区、街镇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活动周期逐步过渡到3至5年,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六、完善问责制度

    19.树立鼓励担当有为、支持善作能为、问责无所作为、惩治腐败行为的鲜明导向,把“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具体化,规范容错免责实施程序。修订我市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实行精准问责、规范问责,防止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

    20.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对干部有关问题的反映深入调查了解、仔细甄别核实,及时澄清是非、作出结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方法,立足于教育、感化、挽救,有效减轻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

    七、激励干事创业

    21.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我市实施意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增强干部担当本领。

    22.深入开展干部思想动态调研,细化关心关爱措施。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和奋战在第一线的干部,在政策、待遇以及干部选拔、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倾斜。

    2019年是“基层减负年”。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党委办公室(厅)负责协调推进落实,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做好为基层减负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