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沪办之窗>工作职责

栏目导航

  • 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2023-09-22 18:36

【字体大小:

    湖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湖南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为湖南对接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提供服务,宣传、推介湖南,做好相关工作。

2.加强与驻地及周边地区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政务联络、友好往来等工作;加强与在沪湘籍人士、社会各界人士等联络,争取其对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帮助。

3.加强与驻地及周边地区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联系,为湖南引资引技引才引智牵线搭桥,促进湖南和驻地之间的资源合理流动。配合做好湖南干部教育培训在沪异地教学有关工作。

4.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整理、报送重要信息,开展专题调研,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和信息服务。

5.加强与驻地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为湖南在沪务工等人员提供相关服务;协助做好与湖南相关的信访、维稳、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协助办理民族事务。负责省领导在沪公务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为省直单位和各市州在沪公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6.领导湖南驻沪单位党委,指导湖南驻沪单位党建工作,协助做好湖南在沪流动党(团)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7.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