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长三角动态 正文

江苏分“三步走”建设美丽宜居城市

2020-08-24 10:41

【字体大小:

江苏省作为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全国唯一试点省份,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已进入试点推进阶段。将通过3年试点,探索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方式方法、标准体系、政策机制,推动建成一批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样板,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一是该省将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为递次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打牢工作基础。老旧小区改造不同于棚户区改造的拆除重建,是在现有基础上“补短板”,许多现行政策需要调整和完善。二是在土地政策创新上,将推动建立存量资源整合利用机制,加强既有用地集约混合利用,老旧小区周边低效用地优先用于建设社区医疗、教育、养老等服务设施;加强项目大片区统筹,鼓励将难以产生收益的老旧小区改造与棚户区改造、旧厂区改造等项目捆绑立项。三是对于资金筹措方式创新,支持地方积极探索市场化的参与机制和改造收益让渡分享机制,吸引电梯、快递、停车、物业服务等专业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各类服务设施的改造、建设和运营。

美丽宜居城市建设上分“三步走”:第一步,利用好3年试点期,建成一批美丽宜居城市样板,积累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第二步,到2025年建成更多美丽宜居住区、街区、小城镇、城市;第三步,到2035年全省城市基本达到美丽宜居城市标准,形成一批具有江苏特色、代表江苏水平的美丽宜居城市。

围绕这一综合目标愿景,该省下一阶段将重点推动美丽宜居城市系统建设,包括住房系统优化、设施水平提高、特色魅力彰显等;推动美丽宜居地区集成改善,包括住区综合整治、街区整体塑造、小城镇多元特色发展等;推动美丽宜居城市共同缔造。(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