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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政策意见要求稳定重要“菜篮子”生产供应

2020-02-19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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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在支持扩能增产方面。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支持饲料、兽药、肥料、畜禽屠宰、农产品加工配送等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优先办理饲料企业复工复产审批,审批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对新聘用本地员工的农业企业,当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困难的,可以按规定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费用,最长不超过6个月。省财政对保障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和长三角地区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供应作出重要贡献的县(市、区)予以适当补贴。二是为降低要素成本。对承租国有性质单位的土地、生产设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一个月租金免收、之后两个月租金减半。三是要畅通运输通道。将种子种苗(雏禽、仔畜、水产种苗)、肥料、农药、农膜、饲料、兽药及上游原料、包装等纳入应急物资保障范围,对农业生产物资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凭证免收全程运输车辆通行费。